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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与条文间的精神求索
——卫陈浩(文学院法学2401)
文章字数:1,011
  初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时,我心中曾有过一丝隐秘的困惑——一个怀揣法学梦的学子,为何会走进这所以建筑闻名的学府?法律与建筑,条文与砖瓦,这两者之间似乎横亘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然而,当我在草堂校区的青石板路上走过无数个清晨与黄昏,当我穿梭于校本部那些见证岁月的老建筑之间,我才逐渐明白,这座学府赐予我的,远不止一纸文凭,而是一种独特的精神气质,一种在具象与抽象间自由穿行的思维方式。
  建大的建筑是会说话的。它们不是沉默的钢筋混凝土,而是立体的史书,记录着这所大学对秩序、空间与人类栖居方式的深刻思考。我记得第一次站在校本部那座颇具年代感的办公楼前,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它严谨的立面比例、对称的布局所吸引。这不正是实体正义的视觉呈现吗?建筑的对称美学与法律程序中的平衡原则何其相似——都需要在多元要素间寻找最稳固的结构关系。穿行在校园里,我开始留意每栋建筑如何通过自身的空间语言诠释着公共与私密的边界,这何尝不是法律中公权与私权关系的物质隐喻?那些支撑起宏伟建筑的隐蔽结构,不正如同法律体系中那些不常被提及却至关重要的基本原则吗?建筑以石头的史诗告诉我,没有稳固的结构,一切华丽的外表都将崩塌——法律亦然。
  作为文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的课堂既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也在整个校园的建筑群落中。当民法老师讲解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时,我会联想到校园里那些紧密相邻却又保持恰当距离的建筑群体;当宪法老师阐述权力制衡原理时,我眼前浮现的是那些通过巧妙结构达到力平衡的建筑杰作。这种跨学科的滋养让我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思维——开始关注法律条文背后的结构美学,意识到一部良法正如一座好建筑,既需要坚实的理论基础作为“地基”,又需要精巧的制度设计作为“框架”,更需要对人性深刻的体察作为“空间布局”。
  在建大的成长,更是一场从技术理性到人文关怀的精神蜕变。学校的建筑教育从来不止于技术传授,而是始终关注建筑如何服务于人的福祉,如何承载文化记忆。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悄然重塑着我的法律观念。我开始明白,法律不应是冰冷的条文堆砌,而应成为保障每个人有尊严生活的制度空间。在参与模拟法庭时,我不再仅仅关注逻辑的严谨与程序的完美,而是更多思考判决如何影响普通人的命运,法律如何成为温暖人心的力量。这种从“建筑为人”到“法律为人”的思想转变,是建大带给我的最宝贵礼物。
  这就是我在建大的成长——不是在单一轨道上的直线前进,而是在砖瓦与条文间的精神求索,是建大精神在我生命中打下的独特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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