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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我校64个专业面向全国第一批次招生,招生类别涵盖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定向、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等,录取批次涉及本科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3个批次。
  一、招生计划情况
  2020年,学校在陕招生计划3165人,其中理工类1935人,文史类322人,艺术类323人,体育类39人,国家专项174人,地方专项184人,中外合作办学188人。
  二、录取原则
  1.普通文理类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类录取原则: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
  三、新生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等多种形式。
  四、转专业政策
  1.新生入校后可申请转专业,按照高考成绩和考核成绩进行综合审核。
  2.大一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综合学生在校第一学期成绩和表现,凡符合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均可在全校范围申请转专业。也可结合个人兴趣特长,根据高考成绩申请转到同分或低分专业。
  3.大二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土木学院、环境学院、建科学院等14个学院、37个专业,均接受大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给予学生第三次转专业的机会。
  五、联合培养
  学校与西北工业大学签署本科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在互派本科生短期交流,共建共享优质课程,协同开展实践教学,共享优质师资等方面开展合作,形成本科生联合培养新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六、辅修第二专业
  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选择辅修,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每年在学生入校学习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展。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可获得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单,按规定颁发辅修专业证书(非学历证书),在主修专业学位证书中注明获得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同一个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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