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5日,全省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公布了首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入选单位,我校及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入选。
我校一直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紧紧把握“质量、市场、观念”等要素,逐步凝练形成了具有我校特色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思想,即“立足行业、服务区域、面向全国,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切实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着力构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就业工作体系,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出并实施了就业工作“态度上主动化、时间上经常化、力量上全员化、手段上信息化”的方针。
2010年,学校提出并实施了“就业提升计划”。按照“整体规划、全面提升,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原则,依靠建立招生、培养、就业相互作用的联动机制和学校、学生、用人单位相互支撑的运行机制,通过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就业市场平台、就业指导服务平台和质量评价反馈平台,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就业层次与就业质量,将毕业生输送到国民经济主战场建功立业。近年来,我校毕业生社会需求旺盛,就业质量好,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居陕西省高校前列。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及各项举措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多次荣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两次在教育部全国高校就业工作评选中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又被教育部评选为50所“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2年7月,我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也是陕西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