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录取批次和代码? 答:我校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参加第一批重点院校录取,考生可在志愿表中相应批次院校栏中填报我校;国标代码:10703,在陕代码:8010。
2.学校专业录取方式? 答: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哪些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特殊的要求? 答: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4.进校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答:可以。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展转专业工作,一般根据学生在校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品学兼优的学生一次转专业机会,但需根据具体专业的接收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原则上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0%,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5%。
5.进校后是否可以辅修第二专业? 答:可以。在校学生上一学年所修读课程成绩良好即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修满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考核成绩合格,且辅修专业平均学分点在2(含2)以上,同时主修专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者,可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辅修专业证书(非学历证书),并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
6.什么是“卓越计划”?
答:“卓越计划”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简称,该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国家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我校于2010年首批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并在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冶金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9个专业试点培养。
7.贵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我校毕业生社会需求旺盛,就业质量好,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就业主要分布在土木建筑、环境市政、钢铁有色、房地产、机械电子、信息技术、采矿选矿、文化艺术等行业。学校2000年和2010年分别两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全国50所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2011-2013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被教育厅首批授予“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